比思論壇

標題: 给喜欢飙车的人一个忠告,不作死就不会死 [打印本頁]

作者: 、Nikita灬    時間: 2013-12-14 10:39
標題: 给喜欢飙车的人一个忠告,不作死就不会死
本帖最後由 、Nikita灬 於 2013-12-14 11:35 編輯

几个中学生,两辆摩托车飙车,后果和下场就是这样子!
对于这样子,我没啥同情心,我只想说一句,不作死就不会死!
年轻人嘛,包括我,都喜欢新鲜刺激,但是新鲜归新鲜,刺激归刺激,生命只有一次,你新鲜刺激后就准备去见马克思吧!



作者: xdsk2402    時間: 2013-12-14 10:46
楼主的签名照很有特色啊。
作者: en001    時間: 2013-12-14 10:50
不作死就不会死 现在很多中学生都飙摩托车!
作者: 马小多    時間: 2013-12-14 11:15
活该!! 喜欢飙车? 去和阎王飙吧
作者: lijunsha    時間: 2013-12-14 11:15
无知者无畏啊
作者: 、Nikita灬    時間: 2013-12-14 11:47
噬夜公爵 發表於 2013-12-14 11:44
我一直觉得中学生就不应该拥有电车和摩托车,连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害死自己算抵了,害死别人就完蛋。 ...

他们挂了可就一了百了,两腿一直不问世事,但是现在这些娃有没有想过他们身边的亲朋好友啊?尤其是他们的父母!
作者: 、Nikita灬    時間: 2013-12-14 17:55
rs781088 發表於 2013-12-14 17:46
请勿在市区飚车要飙车去乡村最好边上是悬崖即使失误不会有太多痛苦的

大神一言惊醒梦中人!!!
作者: 8913460    時間: 2013-12-14 20:21
最后一张估计是挂了吧
作者: qq906685170    時間: 2013-12-14 21:45
这路飙车。。。额 没想法
作者: zero50985028    時間: 2013-12-14 22:01
从小就没有责任感   忽视自己和别人的生命
虽说是悲剧  但是一点也不觉得悲伤
作者: a5609482    時間: 2013-12-14 22:03
我的天,摔的真严重
作者: hdpanzr    時間: 2013-12-14 22:20
我们这边就是有很多这样的头文字2B!
作者: 红烧妖姬    時間: 2013-12-14 22:23
看过这个新闻的  青春期的躁动呀。。
作者: 火车叨位去    時間: 2013-12-14 22:51
我多么希望死的是那些官、富二代啊
作者: 山夫长    時間: 2013-12-14 23:27
最后一张,,,,好恐怖

作者: bisihaoxia    時間: 2013-12-14 23:34
签名找很萌哦
作者: bisihaoxia    時間: 2013-12-14 23:35
拧巴成那样了?!引以为戒啊
作者: 一只冲动的猫    時間: 2013-12-14 23:36
这个新闻看过了 死了好几个
作者: bs406466309    時間: 2013-12-14 23:41
以前中学生还是处女 现在只有小学生 以前飚车的是高中生 现在是中学生
作者: qq30066522    時間: 2013-12-15 00:12
我们这第一批买摩托跑车的,基本都死绝了
作者: ezdl    時間: 2013-12-15 00:20
意思是还有人去摆弄那条腿?
作者: sd32479300    時間: 2013-12-15 00:38
珍惜生命啊南无阿弥陀佛
作者: yulei1980    時間: 2013-12-15 00:50
年少轻狂啊
作者: zuoxue    時間: 2013-12-15 01:06
真是自作孽不可和
作者: 8182085    時間: 2013-12-15 01:40
估计是上高速了  2463那个石头都爆了  速度肯定没有话说  幸好我们电瓶车速度就20玛。。。
作者: 花纹蜘蛛    時間: 2013-12-15 01:56
楼主的签名照.很喜庆哈。
作者: czy775    時間: 2013-12-15 02:15
不作就不会死
作者: LIKE8118    時間: 2013-12-15 02:17
事情真相还有待调查,可谁这么缺德,摆弄尸体?
作者: dayochn    時間: 2013-12-18 12:57
哎  鲜活的生命啊
作者: ytcscholar    時間: 2013-12-18 13:20
诶  这小就这样去了  那他们的父母怎么办啊
作者: 3458827475    時間: 2013-12-18 13:24
我考 场景太恐怖了

作者: liarj    時間: 2013-12-18 14:10
太血腥了。。。。。。
作者: sam04581    時間: 2013-12-18 14:25
生命诚可贵啊!
作者: oO2Oo    時間: 2013-12-18 14:47
这样的人该死...




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http://bbb-ccc.space/) Powered by Discuz! X2.5